越南房企仍犹豫:建设厅逾期15天未确认期房销售可被起诉

越南房企仍犹豫:建设厅逾期15天未确认期房销售可被起诉

自收到齐全合格文件之日起不超过15天

多年来,确认期房具备出售、出租购买条件的手续一直是房地产项目投资企业的一大“堵点”。

为彻底解决这一状况,越南建设部的决定规定了处理时限:自受理机关收到齐全合格文件之日起,不得超过15天,依据是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第96/2024/NĐ-CP号法令和第54/2026/NĐ-CP号法令。

在此期间,建设厅有责任详细检查项目的法律条件,并向投资方出具正式答复文件。若拒绝,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

具有突破性的关键在于逾期处理机制:如果省级国家管理机关未按时答复,企业依法享有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南方一位房地产投资方代表向《青年报》表示,以前申请确认期房具备开盘销售条件的手续往往相当耗时。建设部将处理时限锁定为自收到齐全合格文件之日起不超过15天,加上允许在线提交且不收费,有助于企业准确计算开盘时间并减轻贷款利息成本负担。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洲向《青年报》补充说,企业并不希望起诉国家机关。相反,企业始终希望文件能按规定快速、顺畅地得到处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黎黄洲建议,应规定自建设厅受理文件之日起经过一定时间,若该套文件齐全且正确,但受理单位未出具决定文件,则当然视为该项目具备期房开盘销售、出租购买条件,这样是合理的。

想起诉,企业应如何准备文件?

尽管起诉权已有明确规定,法律专家提醒,企业只有从一开始就确保提交的文件完全合法,才能启动这一权利。15天期限仅从主管机关收到齐全标准文件之日起计算。

根据刚公布的行政手续组合,投资方在办理手续时必须满足严格条件。

其中,项目必须依法开工。特别对于公寓楼或含住宅的综合楼,文件必须附上基础施工完成验收记录。

投资方按第96/2024/NĐ-CP号法令随附的附件十五模板自行编制通知文件,发送至建设厅。企业必须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确保项目根据《房地产经营法》第24条具备投入经营的条件。

同时,随附文件必须包括每个产品的详细信息清单。该表必须公开项目代码、工程代码、组织识别码、住房类型、具体位置(楼层/地块编号)、单元代码、建筑楼板面积以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如果企业准备的文件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或信息不实,管理机关有权要求补充,从而中断15天期限计算,并使企业在争议中失去主动权。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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