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越南广治省明化乡公安确认,已收到广治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的通报,决定不对殴打自己9岁亲生儿子、致其身体多处淤伤的父亲提起刑事诉讼。
广治省公安厅同时责成明化乡公安完成对该父亲的行政处罚卷宗。“我们也刚收到广治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的文件,因此尚未实施行政处罚。”明化乡公安负责人表示。
在作出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前,公安机关已进行了伤情比例鉴定。目前,9岁的Đ.Q.B.健康状况已经稳定。
据《青年报》此前报道,7月20日晚,明化综合医院接收了9岁的Đ.Q.B.,其臀部、背部、手臂和眼部有多处淤伤。当时家属申报称孩子是摔倒所致。
到7月21日上午,孩子的父亲H先生主动前往乡人民委员会,申报了自己殴打孩子的行为。
据其供述,H先生用塑料管连续抽打儿子,造成了上述伤情。
由于孩子身上出现多处淤伤,亲属将其送往医院治疗。7月22日,孩子的家属申请让孩子出院,转往上级医院对内部损伤进行更详细的检查。
据乡政府介绍,这名父亲目前是当地某单位的合同制员工,户籍在金山乡,但全家暂住于明化乡。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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