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越南廣治省明化鄉公安確認,已收到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機關的通報,決定不對毆打自己9歲親生兒子、致其身體多處淤傷的父親提起刑事訴訟。
廣治省公安廳同時責成明化鄉公安完成對該父親的行政處罰卷宗。“我們也剛收到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機關的文件,因此尚未實施行政處罰。”明化鄉公安負責人表示。
在作出不予刑事立案的決定前,公安機關已進行了傷情比例鑑定。目前,9歲的Đ.Q.B.健康狀況已經穩定。
據《青年報》此前報道,7月20日晚,明化綜合醫院接收了9歲的Đ.Q.B.,其臀部、背部、手臂和眼部有多處淤傷。當時家屬申報稱孩子是摔倒所致。
到7月21日上午,孩子的父親H先生主動前往鄉人民委員會,申報了自己毆打孩子的行為。
據其供述,H先生用塑料管連續抽打兒子,造成了上述傷情。
由於孩子身上出現多處淤傷,親屬將其送往醫院治療。7月22日,孩子的家屬申請讓孩子出院,轉往上級醫院對內部損傷進行更詳細的檢查。
據鄉政府介紹,這名父親目前是當地某單位的合同制員工,戶籍在金山鄉,但全家暫住於明化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