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下午,国会常委会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陈述了政府关于该法律草案的呈文。
34个省、市将设立食品安全分局
草案规定了风险分析原则、执行责任和实施路线图,以将产品分为高风险和低风险。在此基础上,对高风险食品按规定进行溯源。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了非营利性集体供餐组织和个人的义务,并补充了在线送餐场所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规定。
与此同时,还规定食品流通以及收回许可证、暂停受理公布档案等。
另一项内容是专门规定必须召回的对象,提高最高行政处罚额度,增加附加罚款额度,以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威慑性。
关于按照从中央到地方一个牵头单位提升国家管理组织体系,杜春宣表示,根据政治局指示,政府党委已责成卫生部党委参谋、制定方案并报告政治局。
政治局已开会,并通知中央统一意见,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集中于卫生部下属食品安全局。各部委相关职能和任务将进行审查、评估,以转归统一牵头单位。
所有省份都将设立食品安全分局。胡志明市单独正执行国会为期3年的试点决议,即设食品安全厅;试点结束后也回归这一模式。
因此,34个省/市将设立一个统一牵头单位,即食品安全分局。
在乡级,统一将食品安全管理参谋工作交给有干部、专员参谋的文化处;执行组织将设立由乡级人民委员会领导组织的跨部门兼职组织。
初步审查中,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清海表示,委员会常委会赞同颁布该法律的必要性。
关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委员会常委会建议审查、补充,允许消费者将透明信息和获取溯源信息作为一项独立权利。
同时补充对数字平台所有者、电商平台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处理责任的制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关于制裁,除了草案建议的对个人最高15亿越盾、对组织最高30亿越盾行政处罚外,委员会常委会建议研究补充对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采取限期或永久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形式。
强制在地方、部委数字数据平台上公开食品安全领域经营组织和个人名单……
审查机关认为,扩大规定强制在所有食品中添加微量营养素变化过大,需要极为谨慎评估。目前委员会不同意将其纳入草案。

必须从事前检查转向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在会议上发表意见时,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舆论和民众都希望食品安全。
因此,法律需要集中,明确最终负责的牵头单位。草案必须明确回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时,谁主持、谁配合、谁决定、谁最终负责。
“精神是一个牵头单位、一个数据系统、一条管理链,负责到底。必须从事前检查转向风险管理。这必须是法律的主心骨。”
必须明确国家事前检查的类别、由企业负责的类别和事后检查的类别。确定管控程度的标准、风险分析结果必须作为设计程序的根本依据。
不能一方说按风险管理,另一方仍扩大事前检查。不能以食品安全为借口恢复‘申请—批准’机制,但也不能以程序改革为借口降低安全标准。”他分析道。
国会主席认为,每项直接干预产品和民众健康的政策都必须基于科学证据,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规定风险分类标准,或责成政府附带清单颁布,避免随意性。
诸如儿童奶粉、保健食品等产品可能属于高风险组,而普通袋装大米可能属于事后检查组。
关于扩大微量营养素是非常大的政策变化,因此他要求,凡直接关系社区健康的事项都必须有流行病学证据、风险评估、成本、适用后监督机制,不能留下漏洞、牟利。
他建议,颁布的法律必须回答3个问题:食品到民众手中是否安全?合规良好的企业是否手续更少?发生事故时能否溯源、确定责任并及时处理?
“食品安全不能靠更多许可证来保障,而必须标准更明确、安全更清楚、数据更好、事后检查更强,且责任无法逃避”,国会主席强调。
(编译:Ivy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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