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侄子已在老家首次登记兵役,但现在他远赴他乡工作,请问能否在工作省份登记兵役并办理相关兵役手续?——读者黎文山(胡志明市)提问。
律师阮红岭(胡志明市律师团)回答:

现行法律允许公民在合法暂住地登记兵役。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居住地包括常住地和暂住地。与此同时,2015年《兵役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乡级军事指挥部负责为在当地居住的公民办理兵役登记。
由于居住地包括暂住地,因此公民暂住地的乡级军事指挥部有权办理兵役登记。
此外,2015年《兵役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首次登记兵役可通过在线方式或直接到规定的兵役登记机关办理。
因此,远离家乡工作的公民如果已合法登记暂住,就可以在暂住地登记兵役。
如果公民已在常住地有兵役登记档案,则需要按规定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
如果只是身处异地但尚未登记暂住,公民应先完成居住登记手续,或联系现居住地的乡级军事指挥部以获得具体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在暂住地登记兵役有助于职能部门按照实际居住地管理适龄服兵役公民,同时也为远离家乡求学、工作的人提供便利。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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