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越南安沛省团委原副书记因两项罪名在河内出庭受审

明天,越南安沛省团委原副书记因两项罪名在河内出庭受审

9月28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审理安沛省团委原常务副书记丁进雄(42岁)及另外9名被告涉嫌在旧安沛省(现属老街省)诺昂山矿非法运输、使用爆炸物并非法开采矿产一案。

在被告中,丁进雄与其他6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运输、使用爆炸物罪和违反资源开采规定罪两项罪名起诉。

其余三名被告被以上述两项罪名中的一项起诉。

省团委原副书记被指控商议非法开采矿石,分得三分之一利润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新起诉书,2020年7月至12月,为了在诺昂山矿非法开采矿石以收回已出资的100亿越盾,丁进雄与阮仲俊、阮文厚(宣辉股份公司经理和副经理)、阮孟雄(孟雄机械与建筑有限公司经理)共同商议,一致同意非法开采矿石并分配利润。

检察机关指控,按照约定,丁进雄可分得三分之一利润,其余三分之二归宣辉公司、阮文厚和阮孟雄。

达成开采共识后,各被告分工由阮孟雄寻找并雇佣爆破工人,在诺昂山矿开采含矿石的岩石。

与此同时,玉心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凌德欣被分工负责办理文件,申请安平县人民委员会批准维修、升级通往矿区道路的投资主张。

明天,越南安沛省团委原副书记因两项罪名在河内出庭受审

根据起诉书,各被告随后利用道路施工之机,申请运输服务于工程的爆炸物,却非法将该批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

玉心公司获准运输868.8公斤炸药和863枚雷管。然而,凌德欣指示陈得越(爆炸物仓库保管员)超额出库,共计超过2600公斤炸药和近3300枚雷管。

根据起诉书中的估价结果,该案中被非法开采的含铅、锌岩石总量超过1100吨,价值超过20亿越盾。各被告尚未从这批矿石中获利。

其中,丁进雄与阮仲俊、阮文厚、阮孟雄及裴孟雄被认定需对在诺昂山矿非法使用的1800公斤炸药和2442枚雷管承担责任。

这五名被告同时被追究对非法开采的1000多吨含铅、锌矿石(价值超过20亿越盾)的责任。

曾被宣判无罪

在案件重新调查之前,2023年11月,安沛省人民法院曾将丁进雄及各被告开庭审理。

在这次审理中,丁进雄仅被以违反资源开采规定罪起诉。指控称他是提出非法开采矿石的人,并在扣除各项费用后从销售矿石中分得三分之一利润。

然而,丁进雄不承认指控。在调查过程及庭审中,他称自己没有商议开矿事宜,没有分得利润,也未从开采矿石活动中获利。

在审查案卷和讯问结果后,一审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未能收集到据称包含商议开采矿石内容的谈话的音频、图像资料,同时没有证人或其他证据证明交谈内容。

当时的一审判决认为,起诉书仅依据阮文厚的供述来认定丁进雄是发起人、提出分配利润,与在案证据不符。

法院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丁进雄利用影响力或个人关系施加影响、包庇非法开采矿产,或从该活动中获利。

在将案件提交审理之前,案卷曾两次被退回补充调查,但未获得新的证据。基于上述依据,旧安沛省人民法院宣判丁进雄不犯违反资源开采规定罪。

判决后,安沛省检察院提出抗诉。丁进雄未上诉,并请求上级法院维持其无罪的判决。

2024年11月,经过两天审理,河内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各被告的供述仍存在诸多矛盾,许多证据尚未查明,案件仍有重要情节未调查清楚。

上诉法院随后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对丁进雄重新调查。

上诉审要求查明丁进雄是否参与了诺昂山矿的非法开采矿产活动,同时确定他是否为发起人、是否为各被告非法开采矿产提供帮助。

重新调查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以违反资源开采规定罪起诉丁进雄。

同时,与上次审理不同,这位安沛省团委原常务副书记此次还被追加起诉非法运输、使用爆炸物罪。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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