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逮捕因交通事故后殴打一对夫妇而被通缉的嫌犯

胡志明市警方逮捕因交通事故后殴打一对夫妇而被通缉的嫌犯

9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PC01)同胡志明市饶禄坊公安配合,逮捕了詹前定(26岁,原籍槟椥省),该嫌犯因故意伤害罪正被通缉。

根据案卷,2024年1月7日约20时,阮俊英(38岁,原第三郡居民)骑摩托车搭载詹前定,沿奠边府路,从横青环岛往西贡桥方向行驶。

当行至文圣桥下坡路段时,阮俊英的摩托车与由H.V.K.先生(52岁,原平盛郡居民)驾驶并搭载妻子和女儿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碰撞后,坐在后座的妻子气愤地对阮俊英说“骑得像抢劫一样”。

随后双方上车继续行驶。但阮俊英认为自己受到侮辱,于是骑车追赶K.先生的车。

当行至原守德市安富坊的双行路时,阮俊英骑车撞上K.先生摩托车的尾部,导致两车摇晃。K.先生随后将车靠向路边。阮俊英和定也下了车。

根据调查,阮俊英走上前,用手打了K.先生的脸部、肩部和背部三下。随后阮俊英又转身打了其妻子身上三下。定也走上前,用手多次殴打K.先生的妻子。

2024年1月9日,K.先生与妻子到原安富坊公安报案,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并对阮俊英和定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随后展开追查,将两人带回办公场所。

在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调查机关(现为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调查机关),阮俊英和定供认了上述行为。

2024年5月23日,原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决定以故意伤害罪对詹前定和阮俊英立案起诉。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定逃离当地,去向不明并失去联系。至2024年9月22日,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决定对定发布通缉令。

经过两年坚持不懈地查找、追踪和循线,公安干部确定了定的下落,并同饶禄坊公安配合组织逮捕。在公安机关,定供称过去两年只能“露宿风餐”,在桥下流浪,没有工作,靠在各寺庙乞讨度日。

胡志明市警方逮捕因交通事故后殴打一对夫妇而被通缉的嫌犯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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