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逮捕因交通事故後毆打一對夫婦而被通緝的嫌犯

9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PC01)同胡志明市饒祿坊公安配合,逮捕了詹前定(26歲,原籍檳椥省),該嫌犯因故意傷害罪正被通緝。

根據案卷,2024年1月7日約20時,阮俊英(38歲,原第三郡居民)騎摩托車搭載詹前定,沿奠邊府路,從橫青環島往西貢橋方向行駛。

當行至文聖橋下坡路段時,阮俊英的摩托車與由H.V.K.先生(52歲,原平盛郡居民)駕駛並搭載妻子和女兒的摩托車發生碰撞。

碰撞後,坐在後座的妻子氣憤地對阮俊英說“騎得像搶劫一樣”。

隨後雙方上車繼續行駛。但阮俊英認為自己受到侮辱,於是騎車追趕K.先生的車。

當行至原守德市安富坊的雙行路時,阮俊英騎車撞上K.先生摩托車的尾部,導致兩車搖晃。K.先生隨後將車靠向路邊。阮俊英和定也下了車。

根據調查,阮俊英走上前,用手打了K.先生的臉部、肩部和背部三下。隨後阮俊英又轉身打了其妻子身上三下。定也走上前,用手多次毆打K.先生的妻子。

2024年1月9日,K.先生與妻子到原安富坊公安報案,要求進行傷情鑑定並對阮俊英和定追究刑事責任。公安隨後展開追查,將兩人帶回辦公場所。

在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調查機關(現為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阮俊英和定供認了上述行為。

2024年5月23日,原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決定以故意傷害罪對詹前定和阮俊英立案起訴。

然而在調查過程中,定逃離當地,去向不明並失去聯繫。至2024年9月22日,守德市公安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決定對定發佈通緝令。

經過兩年堅持不懈地查找、追蹤和循線,公安幹部確定了定的下落,並同饒祿坊公安配合組織逮捕。在公安機關,定供稱過去兩年只能“露宿風餐”,在橋下流浪,沒有工作,靠在各寺廟乞討度日。

胡志明市警方逮捕因交通事故後毆打一對夫婦而被通緝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