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尚未分配1400亿越南盾执行第178号政策的原因

在获拨用于执行因机构调整离职政策的近7500亿越南盾中,越南建设部已分配近6100亿越南盾;剩余超过1400亿越南盾尚未分配,因为符合条件的人数低于预期。

9月28日下午,建设部解释称,用于执行离职政策的经费尚未分配,是因为享受该制度的条件比编制预算时更严格。此前,在7月底提交给总理的报告中,国家审计称建设部编制预算不够准确。

据建设部称,为了及时向因机构调整而离职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支付经费,直属单位已登记需求。建设部汇总预算并提交财政部。随后,总理向建设部下达749.669万亿越南盾执行该政策。

然而,2025年3月政府颁布第67号议定修改第178号议定,且建设部制定人员评估标准后,离职享受制度的条件更加严格。因此,获得支付的范围比最初预计缩小。建设部已通过11项决定分配609.458万亿越南盾,剩余140.211万亿越南盾尚未分配。

自愿提交离职申请的人也不当然享受政策。根据内务部的指导,管理机构必须根据标准进行评估、审查,以确定该人是否属于解决制度范围。

建设部认为,提前准备预算有助于各单位在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人员的支付,无人被拖欠或延迟领取款项。609.458万亿越南盾是已分配的经费,而非实际支出;建设部提供的信息未提及已支付总额。

审计报告后,建设部要求直属单位审查政策执行情况并汇总结果提交内务部。尽管国家审计报告未提及建设部错误确定对象或错误发放制度的情况,但自查过程仍发现一些单位执行不当。

在越南公路局下属的北部公路项目管理委员会,该单位在让一些职员离职享受政策时未办全手续。这些情况由单位的事业发展资金来源支付,未使用上述预算资金。越南公路局正在处理相关情况。

在越南海事和内河航运局,一些基层单位在确定支出时算错社保缴纳时间。该局已审查并收回算错的钱款上缴国家预算。

越南建设部尚未分配1400亿越南盾执行第178号政策的原因

此次审计采用抽样方法在10个地方进行,包括河内、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得乐、嘉莱、西宁、芹苴、金瓯、山罗;以及4个中央机构:政府办公厅、教育培训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建设部。除了对建设部预算的评论外,国家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在确定受益人和计算制度方面存在错误。在山罗,报告提到错误对象支付但未收回全部经费。

第178号议定由政府在2024年底颁布,随后通过第67/2025号议定修改补充,规定因机构调整离职人员的制度。根据对象、工作时间和距退休年龄剩余年限,离职者可享受提前退休或辞职政策。据国家金库称,到2025年底,预算已为117,073名按此政策离职的人员支付163.482万亿越南盾。

(编译:Ivy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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