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优先解决阻碍投资和机构运作的法律瓶颈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审查法律瓶颈,优先处理阻碍投资、经营、机构运作和民众行使权利的问题。

9月28日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中央完善体制和执行法律指导委员会常务会议。

会议责成国会党委和政府党委完成全面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法律瓶颈的方案,以提交指导委员会下次会议。

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每项建议必须明确指出哪项规定不合理、影响如何、原因及处理方案。他说:“规定有堵点就修改,执行环节薄弱就整顿。”

审查需优先处理正在阻碍投资、生产经营、机构运作和民众行使权利的问题。涉及多个领域的堵点必须同步处理,避免“每个机构各改一部分,但工作仍然停滞”的情况。

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法律建设和执行是一个统一整体。成果必须通过以下方面来衡量:堵点得到疏通、合规成本下降、资源得到畅通、民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

越南优先解决阻碍投资和机构运作的法律瓶颈

法律必须稳定但足够灵活

指导委员会常务也就《新时期完善越南法律体系战略方案》提出意见,统一在整体发展制度生态中完善法律的路径。

到2030年的目标是基本克服执法仍是薄弱环节的状况;彻底处理详细规定文件迟缓、积压问题;完成立法方向和总结2013年宪法等重大任务。

到2045年,越南力争建成在现代数字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上运行的现代法律体系;建设民主、廉洁、专业的司法。

指导委员会常务基本一致同意关于法律建设与执行思维、法律执行组织和法律人力资源的三大突破。

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法律必须足够稳定,让民众和企业放心投资、可预期权利和义务;同时足够灵活,以满足发展、国际融入、科学技术进步、新商业模式、气候变化及实践中产生问题的要求。

他说:“从事前审查转向事后审查必须基于标准、数据、风险管理和问责。”

每项政策也必须明确执行者、资源、条件和需要达到的结果。详细规定文件迟缓、积压状况必须克服;行政文件不得增设条件、义务。

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守法文化必须从公共权力机关、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开始。各机构需整顿骚扰、随意、推诿状况;保护做对的人,公平处理违法行为,并支持民众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从发现以处罚转向预防违法

对于行政违法处理机制,总书记、国家主席认为,最高目标是帮助法律得到更好遵守、减少违法行为,同时维护秩序、纪律,保障民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重点需从发现违法行为以处罚转向风险管理、预防违法、指导和提高守法水平。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也需要降低成本、缩短时间,但确保公平、客观。《民事诉讼法》和《商事仲裁法》需尽早修改补充;同时研究制定《商事调解法》。

对于修改补充2015年《刑法》和2015年《刑事调查机关组织法》,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充分制度化关于刑事政策、预防打击犯罪和反腐败的主张;保障人权、公民权,并克服执行实践中的不足。

修改法律也需要建立机制,鼓励和保护为了共同利益而活跃、创新、敢想、敢做、敢担责的干部,同时确保法律体系的同步性。

武遵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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