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要求審查法律瓶頸,優先處理阻礙投資、經營、機構運作和民眾行使權利的問題。
9月28日上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主持中央完善體制和執行法律指導委員會常務會議。
會議責成國會黨委和政府黨委完成全面審查報告,提出處理法律瓶頸的方案,以提交指導委員會下次會議。
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每項建議必須明確指出哪項規定不合理、影響如何、原因及處理方案。他說:“規定有堵點就修改,執行環節薄弱就整頓。”
審查需優先處理正在阻礙投資、生產經營、機構運作和民眾行使權利的問題。涉及多個領域的堵點必須同步處理,避免“每個機構各改一部分,但工作仍然停滯”的情況。
總書記、國家主席表示,法律建設和執行是一個統一整體。成果必須通過以下方面來衡量:堵點得到疏通、合規成本下降、資源得到暢通、民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競爭力提升。

法律必須穩定但足夠靈活
指導委員會常務也就《新時期完善越南法律體系戰略方案》提出意見,統一在整體發展制度生態中完善法律的路徑。
到2030年的目標是基本克服執法仍是薄弱環節的狀況;徹底處理詳細規定文件遲緩、積壓問題;完成立法方向和總結2013年憲法等重大任務。
到2045年,越南力爭建成在現代數字數據和人工智能基礎上運行的現代法律體系;建設民主、廉潔、專業的司法。
指導委員會常務基本一致同意關於法律建設與執行思維、法律執行組織和法律人力資源的三大突破。
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法律必須足夠穩定,讓民眾和企業放心投資、可預期權利和義務;同時足夠靈活,以滿足發展、國際融入、科學技術進步、新商業模式、氣候變化及實踐中產生問題的要求。
他說:“從事前審查轉向事後審查必須基於標準、數據、風險管理和問責。”
每項政策也必須明確執行者、資源、條件和需要達到的結果。詳細規定文件遲緩、積壓狀況必須克服;行政文件不得增設條件、義務。
總書記、國家主席表示,守法文化必須從公共權力機關、幹部、黨員的模範帶頭開始。各機構需整頓騷擾、隨意、推諉狀況;保護做對的人,公平處理違法行為,並支持民眾運用法律保護自身權益。
從發現以處罰轉向預防違法
對於行政違法處理機制,總書記、國家主席認為,最高目標是幫助法律得到更好遵守、減少違法行為,同時維護秩序、紀律,保障民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重點需從發現違法行為以處罰轉向風險管理、預防違法、指導和提高守法水平。
民事糾紛解決機制也需要降低成本、縮短時間,但確保公平、客觀。《民事訴訟法》和《商事仲裁法》需儘早修改補充;同時研究制定《商事調解法》。
對於修改補充2015年《刑法》和2015年《刑事調查機關組織法》,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充分制度化關於刑事政策、預防打擊犯罪和反腐敗的主張;保障人權、公民權,並克服執行實踐中的不足。
修改法律也需要建立機制,鼓勵和保護為了共同利益而活躍、創新、敢想、敢做、敢擔責的幹部,同時確保法律體系的同步性。
武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