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在第十三届嘉莱省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上,代表们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在机构调整后离职的村、居民区非专职工作人员提供补助政策的决议。
具体而言,在嘉莱省完成村、居民区调整后,尚未获得补助的非专职冗余人员共有1,820人。
根据刚颁布的政策,离职的村、居民区非专职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享受一次性补助。具体为,每工作一年可享受相当于现行每月津贴0.7倍的补助。
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或正在享受退休制度、丧失劳动能力制度的非专职工作人员,可获得每人1000万越南盾的一次性补助。
嘉莱省预计为上述对象支出政策补助经费超过500亿越南盾。
关于村党支部书记、居民区组长津贴的规定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对村、居民区非专职工作人员和参与村、居民区活动人员的补助政策规定。
据此,党支部书记每月每人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8倍;村长或居民区组长为基本工资的2.7倍;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基本工资的2.5倍。
该标准适用于有700户及以上家庭的村、1000户及以上家庭的居民区;以及属于国防重点区域或边境、海岛、特别困难地区的村、居民区。
对于其余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3倍;村长、居民区组长为基本工资的2.2倍;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基本工资的2倍。
此外,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下列职务:党支部副书记、副村长、居民区副组长、农民协会分会会长、妇女协会分会会长、退伍军人协会分会会长、共青团支部书记,每月可享受每人190万越南盾的补助。
上述组织每年还可获得每个组织200万越南盾的活动经费补助。
嘉莱省预计每年落实补助经费约5520亿越南盾。其中,中央预算拨款超过3390亿越南盾,省预算超过2130亿越南盾。与调整村、居民区之前相比,节省经费减少超过1470亿越南盾。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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