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武玉致(41岁,又名武俊英)——ATV金银珠宝集团股份公司前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诈骗侵占财产罪17年有期徒刑,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及文件罪4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被告武玉致共获刑21年。
根据起诉书,ATV金银珠宝集团股份公司(ATV公司)虽获越南国家银行清化省分行颁发金银首饰、工艺品生产经营资格证,但未获准经营金条买卖,也未获准以寄存金银并支付利息的形式经营。
然而在2023年至2024年间,为让客户放心交钱,武玉致对外宣称该企业具备黄金经营资格,获国家银行许可管理,并获准接收民众寄存的黄金。
承诺“寄存黄金”年收益高达36%
据指控,为让客户放心交付钱款与黄金,武玉致使用了多种名目的文件,如“金银寄存合同”“定期黄金寄存凭证”“合作投资合同”“原则合同”等。
客户被介绍称,寄存黄金将获得带参考码的凭证、商业银行储蓄存折以及寄存合同。
合同到期后,客户可取回相应数量的黄金,或按河内市场金价折现取款。
事实上许多人向武玉致交付了钱款,但这些款项随后在合同上被折算为SJC黄金两数。给出的收益率普遍为每月2.5%至3%,相当于每年30%至36%。
起诉书提到阮氏T.女士此前曾借给武玉致33.5亿盾。2023年5月,在武玉致介绍寄存黄金后,这笔钱被转为寄存50两黄金的合同。T.女士随后获得约2.01亿盾利息。
阮玉Th.先生也交付了33亿盾,在合同上被折算为50两SJC黄金,收益率约为每月2.5%。
另一起案例是陈德Th.先生,寄存2两黄金,相当于1.344亿盾。合同显示收益率为每月3%,相当于每年36%。
通过上述形式,诉讼机关认定被告武玉致共收取12人合计超过122亿盾,其中包括超过117亿盾现金以及折算为超过4.7亿盾的7两黄金。
所收款项并未如承诺那样被武玉致用于盈利经营。根据起诉书,被告将钱款用于发放员工工资、购买公司机械设备、偿还个人债务,以及用后来投资者的钱支付先前投资者的利息。
武玉致共向交款人支付了超过10亿盾的利息。诉讼机关认定,被告仍侵占的金额超过111.8亿盾,且尚未克服后果。
已不再任职仍使用假印章签订合同
诉讼机关查明的另一手法,涉及在被告武玉致不再担任ATV公司职务后所签订的合同。
根据起诉书,2023年2月,武玉致协议将ATV公司更名、转让并变更工商登记,由他人担任董事会主席、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被告同时移交了企业印章,自此不再是董事会主席,在ATV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能与职务。
但为继续通过“寄存黄金”形式收取客户钱款,被告武玉致雇佣一名名为玉、身份尚未查明的人伪造ATV公司印章。
起诉书认定,武玉致在三人的合同、黄金寄存凭证上使用了该假印章,涉及金额合计超过40亿盾。
其中T.女士交付金额最大,为33.5亿盾,表现为寄存50两黄金的合同。另外两人分别交给武玉致3.36亿盾和3.33亿盾。
公安部刑事科学院的鉴定结论认定,这些文件上的印章并非ATV金银珠宝集团股份公司的印章。
对于ATV公司部分相关股东和员工,调查结果认定这些人未与武玉致商议,不知被告诈骗侵占财产,也未从上述款项中获利,因此调查机关未提出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受审之前,被告武玉致曾两次被法院宣判。2022年5月,清化省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武玉致3年有期徒刑但予以缓刑,考验期为5年。
到2024年12月,宁平省人民法院继续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武玉致17年有期徒刑,以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及文件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共21年有期徒刑。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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