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福进投资建设贸易服务股份公司在有新日社投资加油站手续耗时6年仍未完成、经《青年报》反映一事,近日新日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黎如海龙已发文指示各专业科室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组织调整规划,以解决该公司的加油站开设问题。
引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审核和批准辖区内城乡规划的指示,新日社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相关专业科室紧急落实,以确保法律依据,继续组织开展、提交审核和批准1/2000比例新足中心与居民区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位于申请开设加油站地块的街坊)。
具体而言,责成新日社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方,组织编制1/2000比例新足中心与居民区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文件。
要求新日社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紧急与规划编制咨询单位(建筑研究中心)及相关机关、单位合作,继续组织开展、补充和完善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内容,提交经济科审核,并呈新日社人民委员会按规定审议、批准。
同时与经济科配合,做好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衔接。
责成经济科参谋社人民委员会批准预算、经费,安排资金实施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按规定组织审核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同时履行城乡规划国家管理职责,进行专业指导,督促投资方及相关单位组织编制、提交审批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文件。
在与《青年报》交流时,新日社主席表示,已指示各专业科室紧急并与相关单位配合,组织规划调整工作。“预计11月将完成规划调整的处理……”,新日社主席黎如海龙说。
如《青年报》已报道,2020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允许安福进公司在原平政县新足市镇(现新日社)的一块土地上投资加油站。
为使该地块符合规划,平政县与规划-建筑厅配合,办理该位置1/2000比例新足市镇中心与居民区分区规划局部调整手续。
2025年6月,文件被转交县人民委员会审核,随后提交规划-建筑厅。按照流程,文件将提交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以便企业建设加油站。
然而,由于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文件尚未经县签署批准便转回新日社人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新日社经济科主持与规划-建筑厅及相关单位的会议,评估文件。该厅继续确定拟建加油站位置符合已获总理批准的胡志明市至2040年、展望至2060年总体规划,并符合提交市人民委员会决定的处理流程。
然而,社经济科认为,市里已同意在全社范围内新编各分区规划方案。
因此,社里优先按权限新编规划,并预计将公司的地块更新到新规划方案中,而不是处理局部调整。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