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安福進投資建設貿易服務股份公司在有新日社投資加油站手續耗時6年仍未完成、經《青年報》反映一事,近日新日社人民委員會主席黎如海龍已發文指示各專業科室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指示組織調整規劃,以解決該公司的加油站開設問題。
引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關於組織實施、審核和批准轄區內城鄉規劃的指示,新日社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相關專業科室緊急落實,以確保法律依據,繼續組織開展、提交審核和批准1/2000比例新足中心與居民區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位於申請開設加油站地塊的街坊)。
具體而言,責成新日社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投資方,組織編制1/2000比例新足中心與居民區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的文件。
要求新日社建設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緊急與規劃編制諮詢單位(建築研究中心)及相關機關、單位合作,繼續組織開展、補充和完善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內容,提交經濟科審核,並呈新日社人民委員會按規定審議、批准。
同時與經濟科配合,做好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編制工作的銜接。
責成經濟科參謀社人民委員會批准預算、經費,安排資金實施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按規定組織審核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
同時履行城鄉規劃國家管理職責,進行專業指導,督促投資方及相關單位組織編制、提交審批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方案文件。
在與《青年報》交流時,新日社主席表示,已指示各專業科室緊急並與相關單位配合,組織規劃調整工作。“預計11月將完成規劃調整的處理……”,新日社主席黎如海龍說。
如《青年報》已報道,2020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允許安福進公司在原平政縣新足市鎮(現新日社)的一塊土地上投資加油站。
為使該地塊符合規劃,平政縣與規劃-建築廳配合,辦理該位置1/2000比例新足市鎮中心與居民區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手續。
2025年6月,文件被轉交縣人民委員會審核,隨後提交規劃-建築廳。按照流程,文件將提交市人民委員會批准,以便企業建設加油站。
然而,由於實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文件尚未經縣簽署批准便轉回新日社人民委員會。
2025年12月,新日社經濟科主持與規劃-建築廳及相關單位的會議,評估文件。該廳繼續確定擬建加油站位置符合已獲總理批准的胡志明市至2040年、展望至2060年總體規劃,並符合提交市人民委員會決定的處理流程。
然而,社經濟科認為,市裡已同意在全社範圍內新編各分區規劃方案。
因此,社裡優先按權限新編規劃,並預計將公司的地塊更新到新規劃方案中,而不是處理局部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