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日,得乐省公安厅经济警察局表示,该单位已决定对案件提起诉讼,并对6名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调查其买卖违禁品——走私香烟的行为。
据此,被起诉的4名家庭成员为陈公德(65岁)、丁氏秋红(60岁,陈公德之妻)、陈氏娇贞(38岁,女儿)、范氏娜(36岁,儿媳),四人同住得乐省克容帕乡。
另外两名被起诉者为丁玉强(32岁,住得乐省和富乡)和阮氏锦玄(20岁,住胡志明市)。
据调查,9月18日11时50分左右,经济警察局检查了陈公德家在克容帕乡的店铺和仓库。
在此,警方发现并没收了876条各类走私进口香烟(相当于8760包)。涉案人员供认,他们从多个渠道购买上述香烟,然后运回仓库藏匿,再转售牟利。
继续扩大调查,经济警察局确定上述香烟由强和玄多次出售给陈公德家。
目前,得乐省公安厅经济警察局正在继续扩大调查此案,以处理相关人员。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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