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省委检查委员会发布关于9月29日第18次会议的新闻公报,其中包含开除原广义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处前副处长党籍的内容。
据此,省委检查委员会在会议上审议了对锦成坊党委下属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建议报告。
根据结论,范文清,锦成坊人民委员会党委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处党支部党员,原党委委员、原广义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处前副处长(调整前),在履行被交付的职责和任务中缺乏责任心。
范文清被认定违反党员不得从事事项的规定,并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罪被起诉。
省委检查委员会认为,范文清的违规行为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损害了党组织、其工作单位和其个人的声誉。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广义省省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范文清执行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除上述案例外,广义省省委检查委员会还在会议上审议了林丰乡党委执行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处分任务的结果;党的财政工作以及财产和收入申报情况。
通过检查,省委检查委员会发现,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在领导、指导、组织实施党的检查、监督、纪律处分任务;管理、使用党的财政、财产以及财产和收入申报方面仍存在一些限制和缺点。
省委检查委员会要求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制定克服限制和缺点的计划,并按规定报告结果。
对于达门乡和昆普隆乡党委的监督结果,省委检查委员会也指出了在领导、指导、组织实施被监督内容方面的一些限制和缺点。
省委检查委员会要求被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继续严格执行工作规章,建立、维护和加强内部团结统一;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并制定计划克服已指出的限制和缺点。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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