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缺医疗设备,干部仍不敢采购

缺医疗设备,干部仍不敢采购

代表范秋青表示,一些地方缺少医疗设备,但干部因担心风险而不敢采购,建议扩大集中采购以减轻医院压力。

10月4日上午,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查《儿童法》、《残疾人法》、《医疗诊疗法》和《药品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

《医疗诊疗法》的新亮点之一是,政府提出解决方案,以管理医疗设备价格以及通过层层倒卖抬高医疗设备价格的情况。具体是,医疗设备将按产品生命周期和供应链进行管理;按路线图公开医疗设备价格及医疗设备经营场所的信息。

草案还要求卫生、海关、税务、招标、医保等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共享数据,并采取措施用于溯源和管控供应链;公开标价,并在标价发生变化时更新至医疗设备数据管理系统。

越南缺医疗设备,干部仍不敢采购

代表范秋青,海防妇产儿科医院院长,认为采购问题正让医疗行业干部队伍产生许多担忧。“有的地方缺设备,却未必敢买,因为他们做起来觉得不安全。法案必须让干部敢做,并确保透明和竞争。”她表达观点。

该代表建议研究扩大医疗设备集中采购机制,类似目前对药品采用的方式。她认为,按不同层级组织采购将限制每家医院自行实施单独招标包的情况,降低拆分包件以采用指定招标形式的可能性,同时减轻直接执行干部的压力和责任。

她提议将医疗设备采购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特殊、价值大且技术要求高的设备,如手术机器人、CT机、MRI、加速器放疗设备。这些设备应列入国家级集中招标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或交由卫生部实施。

第二类包括规模大但在许多医疗机构使用相对普遍设备。采购应交给省级、市级集中采购中心实施。最后是简单、按各专科具有特殊性、符合每家医院自身需求的设备。这一类应继续交由医疗机构主动采购。

海防妇产儿科医院院长认为,上述分层方式既有助于为医院减负,又限制招标组织过程中的风险,同时为大企业参与公开、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代表黄金明心(坚江省全科医院指导科科长)表示,采购价格低未必有助于节省预算。当设备频繁损坏、维修时间延长时,医疗机构必须暂停运行,既减少收入又影响诊疗活动。组织招标寻找维修单位也很耗时。

因此,她赞同按产品生命周期、供应链和全生命周期效果管理医疗设备,以确保经济效果、节省预算并减少诊疗中断。此外,对于按4个风险等级分类医疗设备的规定,该代表建议卫生部补充评估设备对患者以及直接或间接接触设备的医务人员安全影响的指标。

越南缺医疗设备,干部仍不敢采购

讨论会结束时,卫生部长陶红兰表示,草案已补充法律条款,以解决管理医疗设备价格的迫切要求,同时加强分级授权、减少诊疗活动中的行政手续。

据她介绍,许多技术以前被列入新技术组,但如今已成为常规技术,却仍需提交卫生部审定。起草机关将审查目录,只保留真正的新技术、特殊技术,需要高级专业委员会审定以确保患者安全。已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应用的技术将加强分级授权,避免把手续集中到中央机关。

目前,该条款集中解决价格管理、供应链和减少中间环节等迫切问题。将设备分为4个等级旨在确保与国际分类一致,并克服与《产品质量法》不协调的问题。

对于采购分层和扩大集中招标的建议,部长表示,价格谈判、选择承包商等内容已在《招标法》中规定。起草机关将在修改该法过程中继续研究补充。

她赞同将价格谈判目录扩大到医疗设备,尤其是价值大、使用普遍的商品。为了谈得好价格,各机关需要有地方采购需求的充分数据。订单数量大将便于供应商降价、节省成本。

近期,警方已对发生在越美医疗设备公司的案件中的9人提起公诉,罪名包括受贿、走私和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警方确定存在在进口到越南之前对医疗设备和西药进行买入、转卖、抬价的活动。大部分货物在卖给国内医疗机构前被抬价,从而牟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预算流失并影响患者权益。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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