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奈省杀害三母子案:被告阮德英被判处死刑

越南同奈省杀害三母子案:被告阮德英被判处死刑

10月6日,同奈省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审理被告阮德英(21岁,住和奈坊)故意杀人罪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

在审查全部案件内容、加重和减轻刑事责任情节后,审判委员会宣判被告阮德英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因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对阮德英的总合刑罚为死刑。

此外,审判委员会还宣判被告向受害者和家属赔偿总额超过11.3亿越南盾。

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的行为对社会特别危险,直接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保护权;侵犯了国家对军用武器的管理。

被告并非在突发、即时状态下实施行为。案发前,被告已准备凶器,在被劝阻后仍继续非法闯入他人住宅,并连续攻击与自己没有矛盾的人。

案件后果是3人死亡,其中包括两名儿童。一人在鉴定时身体损伤达76%,仍在医院继续治疗。

被告的行为对当地安全秩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给受害者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使人民群众极度恐慌、震惊。

“考虑到被告的行为完全丧失人性,没有教育和改造的可能。因此必须适用最高刑罚,将被告永久逐出社会生活,以起到震慑、教育和一般预防作用”,审判委员会认定。

越南同奈省杀害三母子案:被告阮德英被判处死刑

此前在辩论部分,检察院代表认定在犯罪时,阮德英完全具备认知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此前检察院代表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阮德英因故意杀人罪死刑,因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判处6至7年有期徒刑。

阮德英对同奈省杀害三母子案有何供述?

根据起诉书,阮德英因在同奈省杀害三母子案中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被起诉。

在法庭上,阮德英承认起诉书内容,并供称不认识受害者家庭。

被告供称此前在两人分手后有意杀害前女友。在一次被朋友载到前女友家但未动手后,德英返回该区域,随后作案导致一家3人死亡。

阮德英供称作案前有喝酒但没醉,没有丧失行为能力。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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