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报》接到得乐省东部(原富安省)许多水产养殖户反映,他们至今仍未收到援助金;如果不能尽快获得援助,将很难恢复生产。许多养殖户不得不缩小养殖规模、改养价值更低的水产品,或不敢复产。
水产养殖户苦苦等待援助
据此,2025年底因自然灾害受损的水产养殖户,可根据得乐省人民议会2026年2月12日第05/NQ-HĐND号决议获得援助,依据是2017年《水产法》,援助标准按政府第09/2025/NĐ-CP号法令执行。
桥江坊的范清春先生表示,2025年11月的第13号台风和洪水导致他家损失2000只龙虾、20个养殖网箱和近5吨香螺。
尽管已申报损失,他仍未收到援助金。为恢复生产,家里只能向外借款超过3亿越南盾,而此前银行贷款已把资产全部抵押。
在和协坊,范玉黄英先生有约3公顷罗非鱼和白对虾养殖池塘,洪水后损失估计近20亿越南盾。他说,坊检查组前来工作时,他已提供苗种购买单据、饲料发票、电费及相关证件。
“从8月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档案的通知,也不知道需要补充什么,只能等待。我们并不指望援助金能弥补全部损失,但几百万越南盾对于购买苗种复产也非常需要。”黄英先生说。

地方已获“拨付”预算,但因手续受阻尚未支出
据得乐省农业与环境厅报告,全省已安排超过3.14万亿越南盾用于克服2025年自然灾害后果。
其中,根据第05/NQ-HĐND号决议,用于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品种苗及部分初始生产费用,以帮助民众恢复生产的经费,已为65个受损乡、坊安排近6010亿越南盾。
截至2026年9月初,已有47/65个乡、坊拨付超过1950亿越南盾,达到近6010亿越南盾总经费的38%以上。还有18个地方尚未拨付;其中7个地方建议退还全部下拨经费,11个地方尚未拨付。
主要原因是大批养殖户缺乏证明养殖过程和损失的材料。一些养殖户未进行初始养殖登记、在规划区外养殖,或未完成必要手续。关于苗种、饲料、药物和养殖物资的档案也不齐全……
此外,一些地方的核查、配合尚不同步。灾害发生于2025年,等到核实时,一些地方的生产现状已经变化,因此确定损失更加困难。

档案受阻,地方面临退还援助金风险
据水产与海岛分局称,该单位已发文答复并指导各地解决自然灾害损失援助中的障碍。
根据第09/2025/NĐ-CP号法令,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成立损失检查组,配合统计、评估损失程度和援助需求,然后汇总上报上级。
2017年《水产法》并未规定养殖户必须申报初始生产,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保存档案。申请援助者还必须提供损失信息和数据,并对档案的准确性负责。
例如在和协坊,据报告,当地获省里安排超过60亿越南盾用于支持畜禽、水产损失。然而到2026年8月,由于法律依据和档案受阻,这笔款项仍未拨付。
和协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黄阮玉江表示,只有少数养殖户证件齐全,因此地方必须逐案核查、比对。此前地方已指导各街区、村通知民众完善材料,以证明灾害发生时的生产活动和损失。
根据指导,档案包括有街区负责人确认的援助承诺书;土地使用权、水面使用权或租赁、承包合同;苗种、物资、饲料、电费发票和凭证以及生产照片等。街区负责人接收材料,并配合检查组核查、比对后转交坊里。
和春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黄英俊表示,大部分水产养殖户仍是小规模、自发养殖。苗种、饲料买卖主要靠口头约定,没有发票、凭证,因此难以完善申请援助的档案。如果没有合适的解决机制,对于无法拨付的经费,地方将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缴省财政。
得乐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天文表示,大规模养殖户必须向政府进行初始登记申报,并在规划区内养殖。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具备从财政预算获得援助的法律依据。
不过,通过核查,许多养殖户损失严重、生活困难。因此,越南祖国阵线各级委员会正在核查,并申请使用动员、社会化资金来支持民众。
阮天文表示,苗种、饲料购买发票凭证及相关材料是核实生产过程的基础。乡级将配合社区和专业机构逐案评估;符合规定的档案将获得援助。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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