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公安部刑事警察侦查机关刚刚完成结论,建议对阮英俊(即“神灯”俊;52岁,住清化省鹤城坊)及其他13名被告提起公诉,此案涉及非法开采土地、敲诈勒索财产、诈骗侵占财产等罪名。
在此案中,“神灯”俊被建议以三项罪名提起公诉:违反资源研究、勘探、开采规定,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敲诈勒索财产。
侦查机关认定,阮英俊是主谋,勾结成立并操控多家公司,非法开采共计120万立方米天然状态的土方,非法获利超过995亿越盾。

其中,“神灯”俊出资受让了ALMA民用建筑与交通工程股份公司(ALMA公司)的全部股份,涉及在旧农贡县象山乡(现为清化省象岭乡)开采土矿。
据10月8日实地记录,该土矿位于象山山脉深处,距居民区约500米,离宜山—黄星公路不远。
在这里,已无开采活动,许多机械被盖上篷布集中堆放。在山坡上,多处开采点留下了深水坑。通往矿区的道路也已被围栏封住。
清化省象岭乡人民委员会领导代表表示,自ALMA公司的土矿因涉及“神灯”俊案件而出现违规以来,开采活动一直停止至今。



阮英俊(即“神灯”俊)在清化省黑道上,人人都知道这个人的劣迹。“神灯”俊曾多次“出狱又入罪”,有多项前科劣迹。

2014年10月,“神灯”俊曾被清化省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出狱后,“神灯”俊依然“恶习难改”,继续为首组织高利贷、逼债、讨债、敲诈勒索财产、伤害他人、毁坏财产,插手经济活动……造成民众恐慌不安。
2019年3月23日,阮英俊因涉及“扰乱公共秩序”事件,被清化省公安厅协同清化市公安抓获。至2019年10月,“神灯”俊被清化市人民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2023年5月12日,清化省公安厅再次出动数十名警察封锁黎桓路173号(清化省鹤城坊)门前,对阮英俊的住所进行搜查。
至2025年6月2日,“神灯”俊被公安部刑事警察侦查机关以刚刚公布结论、建议公诉的罪名立案起诉并予以刑事拘留。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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