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上午,广治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办公室表示,已与地方公安配合,依据通缉令在胡志明市长海乡抓获梁国俊。
根据案卷,20世纪90年代初,梁国俊(1970年出生,原广平省广泽县人)连续实施多起盗窃财产案件。
从1989年10月至1991年2月,阿俊实施了3起盗窃公民财产的案件。
其中,1989年10月,阿俊在庆和省觉海寺盗走23 chỉ黄金(约8.6克),随后带回广平省变卖。
1990年12月1日,在原广平省洞海市的一次盗窃中被发现后,此人退还了一头牛的赃物后逃跑。
此后,1991年1月至3月,阿俊单独或伙同他人实施了7起盗窃财产案件。
阿俊还于1990年12月18日伙同共犯在第188边防哨所(今筝港边防哨所)盗走一支CKC步枪,随后予以藏匿并于1991年出售。
在1990年2月至1991年4月期间,阿俊捡到、藏匿并使用了一支K54手枪及7发子弹。1991年4月23日,阿俊因使用武器的行为被当场抓获,但趁夜色逃跑。
三天后,洞海市公安对该对象发出第04/LTN号通缉令。
1992年2月27日,原广平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相关罪名判处阿俊10年6个月有期徒刑。
因患重病,阿俊获准回家治病,随后逃跑。1994年1月17日,广平省公安对梁国俊发出第06号通缉决定。

离开家乡后,阿俊来到原巴地-头顿省隆田县长海海域一带生活,并改名为梁春雄。在这里,此人组建家庭,育有两个儿子,并以另一个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追查过程遇到诸多困难,因为该对象已更改姓名、居住地,并与过去的生活完全隔绝。关于这名名叫梁春雄的男子的初步信息,尚不足以确定其与长达三十余年的通缉档案之间的联系。
从零散的线索出发,公安逐步比对有关家庭、籍贯、居住地及面部识别的信息,以核实其真实身份。
10月5日上午,广治省公安的侦查人员与地方公安配合,出现在阿俊位于胡志明市长海乡的住处并将其抓获。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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