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责成平贵坊对清多6栋公寓楼下达强制搬迁决定

越南胡志明市责成平贵坊对清多6栋公寓楼下达强制搬迁决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近日发文,传达关于加快推进清多公寓楼群以及全市数百栋老旧公寓楼改造、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此举基于胡志明市建设厅的报告与建议。

对于清多公寓楼群8栋公寓楼的投资建设项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坊人民委员会研究、审议并颁布强制搬迁决定,对象为已获市人民委员会授权的公寓业主及使用人。

此前,胡志明市建设厅已发文建议平贵坊人民委员会依职权审议对清多6栋公寓楼的业主及住户实施强制搬迁事宜。

对于63栋(89个单元)属于拆除范围的公寓楼,交由16个坊人民委员会(平贵、平西、堤岸、嘉定、新山二、盛美西、头顿、园莱、西贡、饶禄、安东、新兴、桥轿、滨城、庆会、新山一)负责按规定并依据建设厅意见执行,并抓紧招商引资。

对于458栋(509个单元)不属于拆除范围的公寓楼,交由41个坊人民委员会(滨城、西贡、翁冷桥、新定、春和、棋盘、饶禄、照村、庆会、永会、馆市、安东、堤岸、平仙、平西、富林、新兴、富定、园莱、延鸿、明凤、平泰、富寿、德润、桥轿、富润、富寿和、新山二、新山一、新山和、新和、守德、幸通、平贵、正兴、和平、新平、嘉定、平利中、头顿、三胜)负责按规定并依据建设厅意见抓紧落实,同时抓紧核查、分类,以安排改造、修缮资金。

园莱坊人民委员会获授权审批城市整治项目的1/500详细规划,并依职权投资新建吴嘉嗣公寓楼群。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财政厅指导已完成鉴定工作的各坊人民委员会开展鉴定经费决算工作,并按规定审议、补充拨付给地方的经费来源。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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