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近日發文,傳達關於加快推進清多公寓樓群以及全市數百棟老舊公寓樓改造、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此舉基於胡志明市建設廳的報告與建議。
對於清多公寓樓群8棟公寓樓的投資建設項目,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各坊人民委員會研究、審議並頒佈強制搬遷決定,對象為已獲市人民委員會授權的公寓業主及使用人。
此前,胡志明市建設廳已發文建議平貴坊人民委員會依職權審議對清多6棟公寓樓的業主及住戶實施強制搬遷事宜。
對於63棟(89個單元)屬於拆除範圍的公寓樓,交由16個坊人民委員會(平貴、平西、堤岸、嘉定、新山二、盛美西、頭頓、園萊、西貢、饒祿、安東、新興、橋轎、濱城、慶會、新山一)負責按規定並依據建設廳意見執行,並抓緊招商引資。
對於458棟(509個單元)不屬於拆除範圍的公寓樓,交由41個坊人民委員會(濱城、西貢、翁冷橋、新定、春和、棋盤、饒祿、照村、慶會、永會、館市、安東、堤岸、平仙、平西、富林、新興、富定、園萊、延鴻、明鳳、平泰、富壽、德潤、橋轎、富潤、富壽和、新山二、新山一、新山和、新和、守德、幸通、平貴、正興、和平、新平、嘉定、平利中、頭頓、三勝)負責按規定並依據建設廳意見抓緊落實,同時抓緊核查、分類,以安排改造、修繕資金。
園萊坊人民委員會獲授權審批城市整治項目的1/500詳細規劃,並依職權投資新建吳嘉嗣公寓樓群。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財政廳指導已完成鑑定工作的各坊人民委員會開展鑑定經費決算工作,並按規定審議、補充撥付給地方的經費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