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预计从2028年起限制排放不达标车辆进入市中心,并从2030年起扩大范围,推迟若干实施节点以同步基础设施,帮助民众做好准备。
内容载于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关于转型路线图、绿色交通发展政策和低排放区(LEZ)的决议草案,目前正在征求该市意见。与最近的方案相比,若干实施节点被推迟,以同步绿色基础设施,让民众和企业有更多时间转换车辆。
根据草案,低排放区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底,适用于中心核心区的第一区域和守添。边界包括西贡桥、阮友景、文圣2桥、氏艺2桥、黄沙、武氏六、八月革命、阮太学、武文杰、西贡河隧道、守添、陈贵坚、梅志寿、梁庭哥、陈脑,并在西贡桥闭合。

自2030年1月1日起,低排放区范围扩大至整个第二区域,位于二环内。边界包括杜梅—黎德英—黎可漂(旧1号国道)—阮文灵—富美桥—武志公—阮氏定—同文贡—梅志寿—武元甲—河内大道。这也是该市正在按时间段限制大型载重货车和卧铺客车进入市中心的区域。
与最近的方案相比,第一区域实施低排放区的时间推迟6个月,第二区域推迟一年。
与此同时,自2028年起,昆岛特区和盛安社预计实施严格排放保护区。自2030年起,排放限制区将在平庆社、安泰东社和芹耶社实施。
在低排放区内,草案规定了按车辆类别适用排放标准和通行条件的路线图,包括出租车、合约车、客车、货车、私人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各项要求按时间节点逐步收紧,以减少高排放车辆。该市同时预计鼓励和支持民众转向电动车和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为管理低排放区,草案规定建设标志系统、车辆数据库、软件和高科技监控系统。

关于辖区内转型路线图,自2027年1月1日起,所有省内公交车必须使用清洁、环境友好能源。国家机关、公立事业单位新购或到期更换的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也必须满足这一要求。
自2030年起,出租车和两轮网约车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到2045年,胡志明市辖区内通行的所有车辆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包括特种车辆。这一节点比旧方案再推迟5年。
为支持民众和企业转型,草案建议市财政支持购买电动车、清洁能源车以及部分相关费用。摩托车首次排放检测费用将获支持。
该市还预计发展公共交通,鼓励投资充电站。其中一项政策是,在获准布置充电、供能基础设施以及绿色车辆服务点、站的位置,临时免费使用车道和人行道。土地资金优先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停车场、中转点以及与公共交通客运系统的连接。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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