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預計從2028年起限制排放不達標車輛進入市中心,並從2030年起擴大範圍,推遲若干實施節點以同步基礎設施,幫助民眾做好準備。
內容載於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關於轉型路線圖、綠色交通發展政策和低排放區(LEZ)的決議草案,目前正在徵求該市意見。與最近的方案相比,若干實施節點被推遲,以同步綠色基礎設施,讓民眾和企業有更多時間轉換車輛。
根據草案,低排放區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底,適用於中心核心區的第一區域和守添。邊界包括西貢橋、阮友景、文聖2橋、氏藝2橋、黃沙、武氏六、八月革命、阮太學、武文傑、西貢河隧道、守添、陳貴堅、梅志壽、梁庭哥、陳腦,並在西貢橋閉合。

自2030年1月1日起,低排放區範圍擴大至整個第二區域,位於二環內。邊界包括杜梅—黎德英—黎可漂(舊1號國道)—阮文靈—富美橋—武志公—阮氏定—同文貢—梅志壽—武元甲—河內大道。這也是該市正在按時間段限制大型載重貨車和臥鋪客車進入市中心的區域。
與最近的方案相比,第一區域實施低排放區的時間推遲6個月,第二區域推遲一年。
與此同時,自2028年起,昆島特區和盛安社預計實施嚴格排放保護區。自2030年起,排放限制區將在平慶社、安泰東社和芹耶社實施。
在低排放區內,草案規定了按車輛類別適用排放標準和通行條件的路線圖,包括出租車、合約車、客車、貨車、私人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各項要求按時間節點逐步收緊,以減少高排放車輛。該市同時預計鼓勵和支持民眾轉向電動車和使用清潔能源的車輛。
為管理低排放區,草案規定建設標誌系統、車輛數據庫、軟件和高科技監控系統。

關於轄區內轉型路線圖,自2027年1月1日起,所有省內公交車必須使用清潔、環境友好能源。國家機關、公立事業單位新購或到期更換的汽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也必須滿足這一要求。
自2030年起,出租車和兩輪網約車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到2045年,胡志明市轄區內通行的所有車輛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包括特種車輛。這一節點比舊方案再推遲5年。
為支持民眾和企業轉型,草案建議市財政支持購買電動車、清潔能源車以及部分相關費用。摩托車首次排放檢測費用將獲支持。
該市還預計發展公共交通,鼓勵投資充電站。其中一項政策是,在獲准佈置充電、供能基礎設施以及綠色車輛服務點、站的位置,臨時免費使用車道和人行道。土地資金優先用於充電基礎設施、停車場、中轉點以及與公共交通客運系統的連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