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签署关于修改补充党章研究纲要的结论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签署关于修改补充党章研究纲要的结论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近日签署颁布了越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实践总结和修改补充党章研究纲要的第103号结论。

据此,越共中央委员会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政治局提交的纲要目标、观点、原则、内容和方法。

在吸收、完善纲要和组织研究过程中,结论强调需要深入贯彻各项要求。

第一,修改补充党章是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科学、民主、客观、慎重进行,紧密结合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继承已确认的价值,有选择地吸收适合的经验。

确定党章修改补充的范围、程度和内容必须依据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结果,不预先规定修改补充内容,同时不回避新出现的问题。

所有建议必须坚守党的本质、目标、思想基础、组织原则和基本活动原则,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党章严密、简洁、易懂、易执行,具有稳定性和持久生命力。

第二,研究总结工作必须置于党的十五大筹备工作总体中,与越南共产党领导革命100年总结、实施纲领40年总结以及任期重大理论研究、实践总结任务紧密结合。

同时确保与政治纲领和宪法补充修改研究过程同步。

及时更新、提升与党的组织和活动直接相关的观点、主张,将其作为需要总结研究的问题,不将决议内容“机械”地纳入党章。

第三,结论明确指出以实践作为研究、建议的重要依据。从基层、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开始组织总结,客观、真实反映执行党章中产生的问题。

聚焦党的建设和整顿、政治体系建设中的实践问题;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新组织模式运行、两级地方政府等。

落实分级分权与权力控制相结合的主张,集体、个人与负责人的关系,干部工作,检查、监督、纪律,数字化转型、数据以及科学技术对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影响,正在试点内容和新纪元提出的要求。

每一项关于修改补充党章的具体建议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和实践依据,明确必要性、方案、影响、实施条件和可行性。

第四,根据实践总结和研究结果,明确区分党章规定、执行文件或组织实施中的障碍,以确定每个内容的处理方向,按四个方向:

包括继续继承;研究修改补充党章;交由中央规定、指导;继续总结、试点、验证。

仅对真正必要、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原则性、普遍性、稳定性、可行性和长期执行价值的问题提出修改补充党章。尚未成熟、存在不同意见或经常变动的问题,继续总结、研究、试点后再审议。

越共中央责成政治局根据中央意见指导吸收、完善纲要并组织实施。

在开展过程中,根据总结研究活动实际情况,指导审查、更新、调整纲要的一些具体内容。

确保总体纲要、各研究小组、专题系统和总体报告之间的连通统一,广泛、实质征求意见,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织、干部、党员、专家、科学家的智慧。

在未修改党章期间,政治局指导完善规定、指导,确保统一实施正在试点的内容。

实施路线图

结论明确指出按正确路线实施,2026年完善纲要、方法、专题系统、指导和组织实施条件。

2027-2028年集中研究、考察、总结模式、总结试点,制定总体报告草案并征求意见。2029年吸收、更新、修订和完善总体报告。

研究成果在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章小组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以继续研究、完善,按规定提请有权机关审议决定。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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