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近日簽署頒佈了越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關於實踐總結和修改補充黨章研究綱要的第103號結論。
據此,越共中央委員會進行了討論,一致同意政治局提交的綱要目標、觀點、原則、內容和方法。
在吸收、完善綱要和組織研究過程中,結論強調需要深入貫徹各項要求。
第一,修改補充黨章是一項重要任務,必須科學、民主、客觀、慎重進行,緊密結合實踐總結與理論研究,繼承已確認的價值,有選擇地吸收適合的經驗。
確定黨章修改補充的範圍、程度和內容必須依據實踐總結和理論研究結果,不預先規定修改補充內容,同時不迴避新出現的問題。
所有建議必須堅守黨的本質、目標、思想基礎、組織原則和基本活動原則,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則,確保黨章嚴密、簡潔、易懂、易執行,具有穩定性和持久生命力。
第二,研究總結工作必須置於黨的十五大籌備工作總體中,與越南共產黨領導革命100年總結、實施綱領40年總結以及任期重大理論研究、實踐總結任務緊密結合。
同時確保與政治綱領和憲法補充修改研究過程同步。
及時更新、提升與黨的組織和活動直接相關的觀點、主張,將其作為需要總結研究的問題,不將決議內容“機械”地納入黨章。
第三,結論明確指出以實踐作為研究、建議的重要依據。從基層、每個支部、每個黨員開始組織總結,客觀、真實反映執行黨章中產生的問題。
聚焦黨的建設和整頓、政治體系建設中的實踐問題;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新組織模式運行、兩級地方政府等。
落實分級分權與權力控制相結合的主張,集體、個人與負責人的關係,幹部工作,檢查、監督、紀律,數字化轉型、數據以及科學技術對黨的組織和活動的影響,正在試點內容和新紀元提出的要求。
每一項關於修改補充黨章的具體建議必須有堅實的理論和實踐依據,明確必要性、方案、影響、實施條件和可行性。
第四,根據實踐總結和研究結果,明確區分黨章規定、執行文件或組織實施中的障礙,以確定每個內容的處理方向,按四個方向:
包括繼續繼承;研究修改補充黨章;交由中央規定、指導;繼續總結、試點、驗證。
僅對真正必要、經過實踐檢驗、具有原則性、普遍性、穩定性、可行性和長期執行價值的問題提出修改補充黨章。尚未成熟、存在不同意見或經常變動的問題,繼續總結、研究、試點後再審議。
越共中央責成政治局根據中央意見指導吸收、完善綱要並組織實施。
在開展過程中,根據總結研究活動實際情況,指導審查、更新、調整綱要的一些具體內容。
確保總體綱要、各研究小組、專題系統和總體報告之間的連通統一,廣泛、實質徵求意見,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織、幹部、黨員、專家、科學家的智慧。
在未修改黨章期間,政治局指導完善規定、指導,確保統一實施正在試點的內容。
實施路線圖
結論明確指出按正確路線實施,2026年完善綱要、方法、專題系統、指導和組織實施條件。
2027-2028年集中研究、考察、總結模式、總結試點,制定總體報告草案並徵求意見。2029年吸收、更新、修訂和完善總體報告。
研究成果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黨章小組委員會成立後移交,以繼續研究、完善,按規定提請有權機關審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