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内市公安厅侦查警察机关刚发布补充侦查结论,继续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范美杏女士(46岁,美杏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法定代表人)。
根据补充侦查结论,范美杏被指控就昆嵩省和广南省的玉玲人参种植、经营项目提供虚假信息,以筹集多名投资者的资金。
通过宣传这些项目并承诺高额利润,范美杏签订了3600多份合同,涉及1200多人,共筹集近13000亿越盾。
“描绘”玉玲人参项目,承诺年息高达48%
根据案卷,2017年8月14日,范美杏成立了美杏集团股份公司,担任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总经理。
范美杏此前曾因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电信网络、互联网或数字设备罪留有前科。
美杏集团从事玉玲人参的开采、种植和经营。自2020年起,该企业开始大力筹集投资者资金以扩大经营活动。
然而,侦查机关认定,在开始筹集资金时,公司并没有如宣传所说的玉玲人参种植项目,也没有与任何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来开展该项目。
从2020年8月到2023年3月,范美杏被指控指使发布多则广告信息,称美杏集团正在昆嵩和广南开展玉玲人参种植、养护项目。
公司还举办项目推介研讨会以吸引投资者。会上,企业将玉玲人参介绍为越南的国宝品牌,具有服务国内市场和出口的潜力。
除了宣传项目形象外,范美杏还提供公司经营有效、有来自人参种植和经营活动利润来源用于支付投资者的信息。
为筹集资金,范美杏推出三种合同形式,包括股权转让、借款以及玉玲人参种植合同。
根据此前的案卷,这些合同的共同点是承诺的利润率非常高,为每月2-4%,相当于每年24-48%。利息承诺按月定期支付,直至合同结束。
范美杏给出的这一利润率成为“诱饵”,让许多投资者继续注资。
此前的调查结果认定,收到钱后,范美杏将一部分用于与Win-Win有限责任公司、参参有限公司和茶美农产品股份公司签订买卖、投资合同。
这些企业获得了玉玲人参种植许可,但随后并未按承诺履行合同。据指控,签署上述合同是为了给投资者增添依据,使他们相信美杏集团确实有种植人参的项目并正在开展经营活动。
用后人的钱支付前人,支付超过1580亿越盾佣金
筹集的其余资金被用于多种用途,其中包括向先前的投资者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向中介人员支付佣金以及个人开支。
诉讼机关指控,这实质上是用后人的钱支付前人,以维持筹资活动。
通过上述方式,从2020年8月到2023年3月,范美杏签订了约3600份合同,涉及1200多名投资者,共筹集近13000亿越盾。
范美杏已向814名投资者偿还4410亿越盾本金,向1053人支付1640亿越盾利息,并赠送总价值340亿越盾的代金券。
尽管已支付部分款项,美杏集团仍有约2300份合同、涉及1100名投资者尚未结清,总金额超过8500亿越盾。
自2022年11月起,该企业失去支付能力,无法继续偿还所筹集的大额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为扩大筹资网络,范美杏还建立了中介经纪系统。如果成功介绍投资者,这些人可获得每份合同价值3-12%的佣金。
已确定的支付给中介系统的佣金总额高达1580多亿越盾。
此外,许多最初的中介人员同时也是美杏集团的投资者。在按时收到利息后,他们继续介绍亲友参与,既投资又获得佣金。
这种做法使筹资网络日益扩大,同时也让新参与者增添信心。
此前,8月中旬,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范美杏,但近半天后决定退回案卷以补充侦查。
审判委员会要求录取在侦查过程中尚未取证的受害人的证词,同时核实新提交材料证明已向美杏集团出资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要求查明中介人员、招揽投资者出资者的角色,确定他们是否知道范美杏的诈骗行为、是否协助以获取佣金,或有洗钱迹象。
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继续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范美杏。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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