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完善2026年修订党章研究大纲
越共中央委员会要求完善2026年修订、补充党章的研究大纲,总结实践,并在2030年前编制总体报告。
10月13日,越共中央委员会发布第四次中央全会关于总结实践并研究修订、补充党章大纲的结论。
根据路线图,2026年,各机构必须完善研究大纲、研究方法、专题体系、指导文件及实施条件。2027-2028年阶段将开展调查、总结实践、评估试点模式、起草总体报告并征求意见。2029年,报告将得到吸收、更新、修订和完善。
随后,研究结果在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章小组委员会成立后移交该机构,以继续完善并提交有权机关审议、决定。
中央确定,修订、补充党章是重要任务,必须科学、民主、客观、审慎地进行,把总结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起来。修订的范围、程度和内容必须基于研究结果,不事先预定,但也不回避新出现的问题。
一切建议都必须坚守党的本质、目标、思想基础和基本组织、活动原则,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章必须严密、简洁、易懂、易执行,并具有长期稳定性。
研究修订党章被置于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总体之中,与总结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革命100年、实施纲领40年以及本届任期重大理论研究任务相结合。这一过程还必须与补充、修改政治纲领和宪法的研究保持同步。
一项重要要求是总结从基层到每个党支部、党员的实际,忠实反映执行党章中的困难和障碍。总结内容集中于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领导和执政方式;新组织模式和两级地方政府的运行;与权力控制相结合的分级、分权;集体、个人和负责人之间的关系。
干部工作、检查、监督、纪律问题;数字化转型、数据以及科学技术对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影响也属于研究范围。中央要求评估正在试点的内容以及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

在总结基础上,各机构必须明确区分障碍是源于党章、执行指导文件还是组织实施过程,避免对可以通过规定或执行措施解决的问题提出修改党章。
每项内容按四个方向审议:继续继承现行规定;研究修订、补充党章;交由中央规定、指导;或继续总结、试点、验证。
中央强调,只对真正必要、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原则性、普遍性、稳定性、可行性和长期价值的问题提出修改党章。对实践依据不足、仍有不同意见或经常变动的问题,必须在审议前继续研究、试点。
政治局受命指导吸收、完善大纲并组织实施,同时广泛、实质性地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干部、党员、专家和科学家的意见。
武遵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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