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据《青年报》消息,芹苴市税务局刚刚提交了关于落实监察结论的报告,该结论涉及该市各机关、组织和国有企业所管理房屋、土地的管理与使用中的反浪费工作。
根据芹苴市监察署的结论,共有6起违反土地法律的情形:未按项目目标实施、项目进度滞后,同时违规适用免收土地租金政策,合计须追缴金额近37亿越盾。
具体而言,后江Amecc投资股份公司(1个项目)须追缴近25亿越盾;新华园饼卷腊肠食品加工有限公司(3个项目)须追缴逾8.95亿越盾;晋达有限公司须追缴逾9800万越盾;同塔油气贸易股份公司须追缴近2.14亿越盾。
同时,除追缴之外,税务机关还须确定这些项目的滞纳金。
结果显示,芹苴市税务局已对4家企业发布收回决定和追缴通知,总金额逾76亿越盾,其中须收回的土地租金逾48亿越盾,其余为滞纳金。
已上缴财政的金额逾42亿越盾,尚须缴纳的逾34亿越盾由后江Amecc投资股份公司承担。
据芹苴市税务局称,依据监察结论的内容,违规原因在于企业未开展项目、进度滞后,导致无法继续享受免收土地租金的优惠,并由此产生须追缴的款项。因此这一责任不属于芹苴市税务局。
此外,芹苴市税务局也已按照监察结论,对多名相关违规个人进行了检讨并吸取经验。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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