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違規免收土地租金須追繳近50億越盾

10月16日,據《青年報》消息,芹苴市稅務局剛剛提交了關於落實監察結論的報告,該結論涉及該市各機關、組織和國有企業所管理房屋、土地的管理與使用中的反浪費工作。

根據芹苴市監察署的結論,共有6起違反土地法律的情形:未按項目目標實施、項目進度滯後,同時違規適用免收土地租金政策,合計須追繳金額近37億越盾。

具體而言,後江Amecc投資股份公司(1個項目)須追繳近25億越盾;新華園餅卷臘腸食品加工有限公司(3個項目)須追繳逾8.95億越盾;晉達有限公司須追繳逾9800萬越盾;同塔油氣貿易股份公司須追繳近2.14億越盾。

同時,除追繳之外,稅務機關還須確定這些項目的滯納金。

結果顯示,芹苴市稅務局已對4家企業發佈收回決定和追繳通知,總金額逾76億越盾,其中須收回的土地租金逾48億越盾,其餘為滯納金。

已上繳財政的金額逾42億越盾,尚須繳納的逾34億越盾由後江Amecc投資股份公司承擔。

據芹苴市稅務局稱,依據監察結論的內容,違規原因在於企業未開展項目、進度滯後,導致無法繼續享受免收土地租金的優惠,並由此產生須追繳的款項。因此這一責任不屬於芹苴市稅務局。

此外,芹苴市稅務局也已按照監察結論,對多名相關違規個人進行了檢討並吸取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