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批准企业国有资本重组计划,分为两组:国有企业继续保留目前在企业中持有的国有资本比例;国有企业及拥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则对企业国有资本实施安排和重组形式。
第一组包括11家企业,具体为:胡志明市国家金融投资公司、西贡供水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西贡工业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人有限公司、平阳省建设彩票一人有限公司、巴地头顿省建设彩票一人有限公司;
西贡贸易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西贡旅游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新顺工业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外国机构服务一人有限公司、草禽园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组包括60家企业,其中32家企业合并成立并将资本所有者代表权移交至城市服务领域总公司;19家企业将资本所有者代表权移交至:西贡工业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西贡旅游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新顺工业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和胡志明市国家金融投资公司。
该组中还有1家企业保留国有资本部分但降低比例,即Becamex工业投资与发展集团股份公司;18家企业将解散、破产,预计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被列入预计解散、破产名单的单位包括:东兴生产服务公司、新富出口加工公司、霍门国营食品加工企业、头顿综合印刷企业、巴地头顿农产品和小手工业进出口公司、Lisata联营企业、昆山进出口股份公司以及川木县城市与公共服务股份公司。
至于西贡农业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和巴地头顿林业一人有限公司,将根据政府2024年1月12日第04/2024/NĐ-CP号法令进行重组;该法令修订补充了政府2014年12月17日第118/2014/NĐ-CP号法令关于农业、林业公司安排、革新与发展及提高运营效率的若干条款。
关于实施路线图,决定明确4个时间节点。从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30日,组织宣传、贯彻决定内容,以便在开展实施过程中形成高度共识和一致,并充分准备必要条件、手续。
从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集中实施企业国有资本重组形式。2028年底,组织初步总结、评估取得的结果,提出适合2029-2030年阶段的措施和任务。
从2029年1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继续对尚未完成的企业实施重组形式。从2030年10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组织全面总结、评估安排结果,提出2031-2036年阶段拥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安排任务、措施和方案。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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