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下午,越南驻日本商务参赞谢德明向《青年报》透露,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在日本被销毁的“雪奶奶鸡爪”事件属于违反进口和动物检疫规定的案件,而非已被认定为违反质量或食品安全的事件。
实际上,在经营活动中,日本一些经营越南商品的店铺使用“携带货”向在日越南人销售。
需遵守进口法律规定
然而,据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自2026年7月1日起,日本已加强对非法进口动物产品的规定,包括禁止为经营目的销售、展示和储存属于禁止类别的商品。
这意味着,即使零售店没有直接进口商品,也可能受到处理。检疫机构有权检查、销毁违规商品并公布经营场所名称。
对于通过邮局进口用于销售的食品,日本厚生劳动省也要求办理进口申报手续,不论数量多少。
因此,越南驻日本商务处建议各企业和经营场所提高守法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为维护越南商品在日本市场的信誉和形象作出贡献。
企业应主动了解和充分遵守日本关于动物检疫、食品安全、进口手续和商品标签的规定,然后再将产品投放市场。
此前,农林水产省刚刚公开点名茨城县古河市的一家杂货店。具体而言,管理机构在该店Le Chien Mart - Koga发现储存、展示和销售多款属于禁止进口到该国的商品。
全部违规商品中有8种产品被销毁,其中4种产品原产于越南,包括2种鸡爪产品和2种含鸡肉的饼类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有产品印有“雪奶奶去骨鸡爪”字样,另一款去骨鸡爪产品印有“Anna Lala”字样,均原产于越南。
给企业的建议
越南驻日商务处建议企业不要进口、接收、分销或经营属于禁止进口或未完全满足日本检疫条件的肉类及动物源加工产品。
经营越南食品的店铺应检查供应商商品的来源、进口凭证及合法性;不得经营无法确定合法进口来源的产品。
不得使用邮寄、国际快递或个人行李的形式将商品运入日本用于经营目的而不按规定办理完整手续。
同时,企业应主动排查正在经营的商品,特别是含畜禽肉成分的食品和动物加工产品。如发现商品有违规迹象,应暂停经营并联系日本职能部门以获指导处理。
当有进口新产品的需求时,企业应事先与日本动物检疫、食品检疫和海关机构沟通,以准确确定适用的条件。
公司未向日本出口
与雪奶奶共餐食品股份公司(简称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将“与雪奶奶共餐”品牌产品出口到日本的活动。公司也未指定或授权任何组织、个人在该市场进行进出口、分销。
公司认为,带有“与雪奶奶共餐”品牌的产品出现在日本某个销售点,并不意味着公司直接出口、组织将该产品投放该市场或授权第三方。
因此,公司建议客户和合作伙伴不要自行携带、寄送、运输或经营属于日本检疫范围的产品,在未完全满足适用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也将进行排查,要求不接收订单、不广告、不协助将“与雪奶奶共餐”产品寄送到尚未正贸出口的市场,其中包括日本。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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