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下午,越南駐日本商務參贊謝德明向《青年報》透露,根據其掌握的信息,在日本被銷燬的“雪奶奶雞爪”事件屬於違反進口和動物檢疫規定的案件,而非已被認定為違反質量或食品安全的事件。
實際上,在經營活動中,日本一些經營越南商品的店鋪使用“攜帶貨”向在日越南人銷售。
需遵守進口法律規定
然而,據日本農林水產省(MAFF),自2026年7月1日起,日本已加強對非法進口動物產品的規定,包括禁止為經營目的銷售、展示和儲存屬於禁止類別的商品。
這意味著,即使零售店沒有直接進口商品,也可能受到處理。檢疫機構有權檢查、銷燬違規商品並公佈經營場所名稱。
對於通過郵局進口用於銷售的食品,日本厚生勞動省也要求辦理進口申報手續,不論數量多少。
因此,越南駐日本商務處建議各企業和經營場所提高守法意識,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為維護越南商品在日本市場的信譽和形象作出貢獻。
企業應主動了解和充分遵守日本關於動物檢疫、食品安全、進口手續和商品標籤的規定,然後再將產品投放市場。
此前,農林水產省剛剛公開點名茨城縣古河市的一家雜貨店。具體而言,管理機構在該店Le Chien Mart – Koga發現儲存、展示和銷售多款屬於禁止進口到該國的商品。
全部違規商品中有8種產品被銷燬,其中4種產品原產于越南,包括2種雞爪產品和2種含雞肉的餅類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有產品印有“雪奶奶去骨雞爪”字樣,另一款去骨雞爪產品印有“Anna Lala”字樣,均原產于越南。
給企業的建議
越南駐日商務處建議企業不要進口、接收、分銷或經營屬於禁止進口或未完全滿足日本檢疫條件的肉類及動物源加工產品。
經營越南食品的店鋪應檢查供應商商品的來源、進口憑證及合法性;不得經營無法確定合法進口來源的產品。
不得使用郵寄、國際快遞或個人行李的形式將商品運入日本用於經營目的而不按規定辦理完整手續。
同時,企業應主動排查正在經營的商品,特別是含畜禽肉成分的食品和動物加工產品。如發現商品有違規跡象,應暫停經營並聯系日本職能部門以獲指導處理。
當有進口新產品的需求時,企業應事先與日本動物檢疫、食品檢疫和海關機構溝通,以準確確定適用的條件。
公司未向日本出口
與雪奶奶共餐食品股份公司(簡稱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開展將“與雪奶奶共餐”品牌產品出口到日本的活動。公司也未指定或授權任何組織、個人在該市場進行進出口、分銷。
公司認為,帶有“與雪奶奶共餐”品牌的產品出現在日本某個銷售點,並不意味著公司直接出口、組織將該產品投放該市場或授權第三方。
因此,公司建議客戶和合作夥伴不要自行攜帶、寄送、運輸或經營屬於日本檢疫範圍的產品,在未完全滿足適用法律條件的情況下。公司也將進行排查,要求不接收訂單、不廣告、不協助將“與雪奶奶共餐”產品寄送到尚未正貿出口的市場,其中包括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