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興安省公安表示,調查警察機關已決定對阮文陽(2000年出生,居住於興安省神溪鄉)以“侵犯工業產權”罪立案偵查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此前,興安省興河鄉公安與興安省市場管理分局第6市場管理隊配合,檢查由阮文陽擔任經營戶主的“楊·多爾切”商店(地址:興安省興河鄉清新村)。


案件的一件物證
檢查中,職能部門發現該經營戶正在陳列銷售大量有假冒商標跡象的商品,包括:270雙假冒愛馬仕商標的拖鞋、12雙假冒迪奧商標的鞋、8雙假冒古馳商標的鞋,以及125套假冒阿迪達斯商標的服裝。按標價計算,商品總價值為2.226億越盾。
根據檢查結果,第6市場管理隊已發佈決定,將涉嫌犯罪的違法案件卷宗移交,同時將全部相關卷宗和物證移交興安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以便依規定審查處理。
目前,公安機關正繼續依規定完善處理卷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