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瓯省监察机构近日公布对Trọng Đạt有限责任公司野生动物养殖项目的监察结论,认定该项目在投资实施、土地使用和税收减免等方面存在多项违规,并已将涉及国家资产流失迹象的档案移交金瓯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处理。
监察结论显示,该公司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项目于2011年获得金瓯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投资许可证,投资总额100亿越南盾,养殖规模为野猪1000头、豪猪400只、果子狸400只,目标是繁育野生动物并向国内外市场提供种苗和产品。监察机构指出,公司未及时、完整地按规定编制投资项目监督评估报告。
监察机构还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N.T.K.在申请减免税收的材料中使用了2011年9月16日签发的投资许可证,该证件有涂改痕迹、内容被篡改,借此获得税务机关免缴项目土地使用租金。监察机构称,这一行为有违反国家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迹象,造成超过2.17亿越南盾的损失浪费。
监察结论同时认定多个部门负有责任:原金瓯省计划与投资厅(现财政厅)未及时跟踪处理项目未按目标实施的问题;原金瓯省资源与环境厅(现农业与环境厅)向公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不符合出租土地用途;原金瓯省税务局(现金瓯省税务局)在受理和审核土地租金减免材料时未核对档案,致使公司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
金瓯省监察机构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相关机构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并将涉及国家资产流失浪费迹象的档案移交金瓯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