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公布医保卡三项新政策,涉及扩大参保人跨省门诊就医的报销范围、允许以电子证件替代纸质医保卡,以及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调整多项报销门槛。相关通知面向全国持卡参保人,具体执行细则由社保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落实。
第一项调整针对门诊转诊限制。此前,参保人在非登记定点的大医院门诊就医,除少数重病外大多需自费;新规放宽这一限制,使参保人不必因行政区划界限而难以获得高技术医疗服务。
第二项调整推进就医无纸化。参保人可使用带芯片的公民身份证,或VNeID、VssID等应用替代纸质医保卡;医疗机构与社保机构之间的数据互通将用于加快接诊和结算流程,减少等待时间。
第三项调整与每月253万越南盾的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单次就诊费用低于37.95万越南盾(即最低工资的15%)时,医保基金全额支付;连续参保五年以上者,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18万越南盾(最低工资的6倍)后,可免缴剩余共同支付费用;单次使用医疗设备、耗材的医保支付上限提高至1.1385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