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永隆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女学生阮玉宝珍在事故中死亡。永隆省区域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司机阮文保忠(1992年生,住永隆省三义乡)驾驶卡车时未确保安全,违规超车(越过左侧车道,超越停在路边的卡车),导致事故发生。法院据此以“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判处其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判令其家庭向受害者家庭赔偿超过2.46亿越南盾。

受害者母亲阮氏贤10月17日向媒体表示,家属已向有关部门提交上诉状,对一审判决全部内容提出上诉。她表示,家属对司机阮文保忠的刑罚不满意,认为2年6个月徒刑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要求更严厉的刑罚,做到“罪责相符”,为她的女儿讨回公道。

除刑罚问题外,家属还要求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发生时坐在司机阮文保忠旁边的一名“神秘人”的身份,并澄清事故发生时阮文保忠未及时参与救助受害者等情节。目前,上诉状已提交,案件尚未进入二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