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永隆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女学生阮玉宝珍在事故中死亡。永隆省区域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卡车司机阮文宝忠(1992年生,永隆省三义乡人)驾驶卡车时未确保安全,违规超车(越过左侧车道超越路边停放的卡车),导致阮玉宝珍死亡,以“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判处其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责令其家庭向受害者家属赔偿超过2.46亿越南盾。
受害者母亲阮氏贤向《前锋报》表示,家属已向有关部门提交上诉状,对一审判决全部内容提出上诉。阮氏贤称,家属对阮文宝忠的刑罚不满意,认为2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要求判处更严厉的刑罚,做到罪责相符,为她的女儿讨回公道。
除要求加重刑罚外,家属还要求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发生时坐在司机阮文宝忠旁边的“神秘人”身份,并澄清事故发生时阮文宝忠未及时参与救助受害者等情节。目前,上诉状已提交,案件尚未进入二审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