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10月16日下午在政府驻地召开会议,审查并完善《土地法(修订)草案》。会议由副总理胡国勇、阮文胜和黎进州共同主持,旨在处理仍存障碍的内容,确保与相关法律统一同步,提高土地管理使用效率。

副总理阮文胜在会上指出,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后的土地管理和使用问题应直接在《土地法》中作出规定,以提高法律效力并便于组织实施。他还要求土地规定确保各类企业之间在法律面前平等。

副总理黎进州基本同意农业与环境部提出的方向、解决方案和吸收内容,同时提醒注意若干原则性问题,并要求汇总后向政府报告,确保遵守规章。他强调,应研究继续适用国会已颁布且仍然有效的特殊、优越机制和政策的原则;若出现不同规定,应优先适用特殊机制或优惠政策,以提供便利,避免限制已规定机制和政策的效力。

副总理胡国勇在总结时要求农业与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吸收意见,继续审查和完善《土地法(修订)草案》,确保与《住房法》草案和《房地产经营法》草案统一同步。他责成建设部和司法部审查并完善提交国会和政府的报告,确保三部法律草案在法律上一致;同时要求农业与环境部及各部门继续仔细审查规定,及时处理尚未统一的内容。

农业与环境部在会上报告称,已充分吸收政府成员意见、国会常委会结论以及国会和政府领导指导,以完善草案。建设部、司法部、财政部、内务部、教育培训部及相关机构就需继续审查完善的内容作了报告和解释。草案继续规定6种收回红簿(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形,并有意见提议补充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