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10月16日下午在政府駐地召開會議,審查並完善《土地法(修訂)草案》。會議由副總理胡國勇、阮文勝和黎進州共同主持,旨在處理仍存障礙的內容,確保與相關法律統一同步,提高土地管理使用效率。
副總理阮文勝在會上指出,企業重組和股份制改造後的土地管理和使用問題應直接在《土地法》中作出規定,以提高法律效力並便於組織實施。他還要求土地規定確保各類企業之間在法律面前平等。
副總理黎進州基本同意農業與環境部提出的方向、解決方案和吸收內容,同時提醒注意若干原則性問題,並要求彙總後向政府報告,確保遵守規章。他強調,應研究繼續適用國會已頒佈且仍然有效的特殊、優越機制和政策的原則;若出現不同規定,應優先適用特殊機制或優惠政策,以提供便利,避免限制已規定機制和政策的效力。
副總理胡國勇在總結時要求農業與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充分吸收意見,繼續審查和完善《土地法(修訂)草案》,確保與《住房法》草案和《房地產經營法》草案統一同步。他責成建設部和司法部審查並完善提交國會和政府的報告,確保三部法律草案在法律上一致;同時要求農業與環境部及各部門繼續仔細審查規定,及時處理尚未統一的內容。
農業與環境部在會上報告稱,已充分吸收政府成員意見、國會常委會結論以及國會和政府領導指導,以完善草案。建設部、司法部、財政部、內務部、教育培訓部及相關機構就需繼續審查完善的內容作了報告和解釋。草案繼續規定6種收回紅簿(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情形,並有意見提議補充一種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