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署在专项监察结论中认定,芹苴市MS04砂矿的运营企业存在多项违规,包括未足额缴纳土地租金、资源税和环保费,未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实际开采量远低于许可产能。该结论由副监察长黎进达签署,涉及芹苴市、安江省和金瓯省的矿产管理与开采。
MS04砂矿由和俊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运营。2012年,原朔庄省人民委员会向其颁发开采许可证,矿区面积100公顷,可采储量450万立方米,年产能50万立方米,开采期限至2021年3月12日。但截至许可证到期,该公司仅开采超过23.5万立方米砂料。
监察机构发现,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和俊公司仅为周德—芹苴—朔庄高速公路(一期)第4子项目的承包商开采并供应74,476立方米砂料,仅达到年产能的近10.3%。日常作业车辆仅1至2辆/日,远低于该公司在申请延期和调整许可证时提出的8至10辆/日。
款项方面,和俊公司未执行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关于对多项违规行为处以20.8亿越南盾罚款的第1216/2026号决定,也未缴纳8亿越南盾土地租金,以及今年上半年产生的资源税和环保费逾12.3亿越南盾。监察机构还认定该公司少申报1,408立方米开采量,导致少缴税款和费用。7月23日,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已决定收回该公司开采许可证。
监察结论还指出,第五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MS05矿)、长山建设总公司(MS12矿)和第一建设总公司(MS03矿)均存在未按许可产能开采、未采尽许可储量的问题。监察机构认为,这导致第4子项目砂料供应短缺,影响整体项目进度,并建议芹苴市尽快安排料源,要求税务部门追缴和俊公司欠缴税款并处罚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