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兴安省警方已对一名销售假冒名牌鞋服的店主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兴安省公安厅10月17日通报,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阮文阳(2000年出生,住兴安省神溪乡)以“侵犯工业产权”罪名立案起诉。

据兴安省公安厅介绍,此前兴安乡公安与兴安省市场管理局第六市场管理队联合检查了位于兴安乡清新村、由阮文阳担任经营户主的“Dương Dolce”商店。检查中,职能部门发现该经营户正在陈列销售大量疑似假冒商标的商品,包括270双假冒爱马仕商标的拖鞋、12双假冒迪奥商标的鞋、8双假冒古驰商标的鞋以及125套假冒阿迪达斯商标的服装,按标价计算商品总值为2.226亿越南盾。

检查结束后,第六市场管理队作出将案件材料移交的决定,认为违法行为存在犯罪迹象,并将全部材料及相关物证移交兴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按规定审议处理。目前警方表示正在继续完善材料,依法处理。

有律师就相关法律适用作出说明:经营者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与受保护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且行为满足《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全部条件的,可能构成对商标的工业产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