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警方已對一名銷售假冒名牌鞋服的店主作出刑事起訴決定。興安省公安廳10月17日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阮文陽(2000年出生,住興安省神溪鄉)以“侵犯工業產權”罪名立案起訴。

據興安省公安廳介紹,此前興安鄉公安與興安省市場管理局第六市場管理隊聯合檢查了位於興安鄉清新村、由阮文陽擔任經營戶主的“Dương Dolce”商店。檢查中,職能部門發現該經營戶正在陳列銷售大量疑似假冒商標的商品,包括270雙假冒愛馬仕商標的拖鞋、12雙假冒迪奧商標的鞋、8雙假冒古馳商標的鞋以及125套假冒阿迪達斯商標的服裝,按標價計算商品總值為2.226億越南盾。

檢查結束後,第六市場管理隊作出將案件材料移交的決定,認為違法行為存在犯罪跡象,並將全部材料及相關物證移交興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按規定審議處理。目前警方表示正在繼續完善材料,依法處理。

有律師就相關法律適用作出說明:經營者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與受保護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且行為滿足《刑法》第226條規定的全部條件的,可能構成對商標的工業產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