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已向各省市财政厅发文,要求加快企业解散进度。根据文件,省级企业登记机关在接收解散档案后1个工作日内须将信息发送给税务机关;若税务机关反馈企业无欠税,登记机关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国家企业登记数据库中的法律状态转为“已解散”。若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税务机关意见,登记机关也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状态转换。
财政部税务司副司长阮德辉表示,税务机关系统在收到解散信息后会自动核查并反馈企业税务义务状态。他指出,企业在完成解散手续前须处理欠税、社保、海关、银行及其他相关义务,因此即使无欠税,若其他债务未清仍不能解散。根据《企业法》第207条,企业只有在确保清偿全部债务及其他财产义务、且不在法院或仲裁解决争议过程中,才可解散。
越南税务咨询协会主席阮氏菊表示,税务部门正开展税号清理行动,全国约61.7万个企业及组织税号需处理,3个月来已处理近20万例。她建议按数据分类企业,对多年停业、无收入但仍积压营业执照费及滞纳金的企业妥善处理,对新设、无收入或无债务的企业考虑免除营业执照费,并区分无效经营与欺诈迹象企业,同时加强各机构间数据连接。
财政部第三季度例行记者会上,税务局副局长黎明表示,已停业但未完成税号终止手续或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积压多年,截至2026年6月仅这两类企业约62万家,导致登记数据失真、档案积压,并可能被利用买卖发票、逃税或侵占税款。截至2026年8月底,税务机关已完成近12.5万家企业、分支机构和组织的税号终止手续,并为超过5.2万例确认完成税务义务以继续办理解散,合计处理近18万家。
税务部门承诺按时处理符合条件档案,不增设规定外手续或收费,并建议企业主动核查法律状态和税务义务,尽早处理档案,避免税号长期积压。此前有企业反映,停业多年、无收入、无欠税,仍须补缴数千万越盾并完成数百份申报报告才能关闭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