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省警方10月16日通报,已对一名未成年嫌疑人T.H作出刑事起诉决定,指控其犯有“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依据是《刑法》第260条第2款,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警方称,T.H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尚未成年。

初步调查认定,2026年7月7日晚,T.H驾驶一辆摩托车搭载2人行驶在广南省沙泰乡境内。行至与675号省道交叉路口区域时,天色已暗、能见度有限,T.H未注意观察,也未发出警示信号便转向,与对向一辆载有2人的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两车共5人受伤,其中4名受害者的身体损伤总比例达164%。

广南省警方借此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管理和教育子女的责任,绝对不得将车辆交给未达到法定驾驶条件或年龄的人上路行驶,并应经常提醒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秩序规定。警方还呼吁每位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觉意识,注意观察,正确执行转向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