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7日下午举行分组讨论,就《中小企业发展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越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阮维玉在发言中表示,前九个月退出市场的企业达17.2万家,同期新成立企业14.9万家,认为当前全面修订该法“完全正确”。
阮维玉特别强调建设与企业国家数据库相连的信息系统,要求推动企业管理部门与税务、海关、社会保险及各专业数据库之间的数据连接与共享。他表示,通过数据实现信息透明化,有助于防止政策优惠套利以及设立“幽灵企业”买卖发票、侵占增值税税款。
在资金获取方面,阮维玉指出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但获得正规信贷的比例仅约10%至20%,认为这一限制需要实质性解决方案。他建议研究“学校—创新中心—初创企业”三方对接模式,并援引河内理工大学创新中心的实践称,学生在创意阶段可获免费支持,成立初创企业后可获土地注册、初始税收和土地租金减免,待企业成长后再退出支持区域自主发展。
关于政策受益对象,阮维玉要求草案中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包括资本、营收、利润、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应准确反映越南企业的本质、规模与实际经营状况。他还提醒起草机构审查该法与《企业法》《国家预算法》《科学技术与创新法》等专门法律的同步性。
对于草案中按应税所得提取一定比例设立科技发展基金的规定,阮维玉建议仔细研究以确保与现行法律统一。他强调该基金须用于科技发展与创新、为企业壮大创造动力,而非用于发放工资或日常管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