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下午舉行分組討論,就《中小企業發展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越共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維玉在發言中表示,前九個月退出市場的企業達17.2萬家,同期新成立企業14.9萬家,認為當前全面修訂該法“完全正確”。
阮維玉特別強調建設與企業國家數據庫相連的信息系統,要求推動企業管理部門與稅務、海關、社會保險及各專業數據庫之間的數據連接與共享。他表示,通過數據實現信息透明化,有助於防止政策優惠套利以及設立“幽靈企業”買賣發票、侵佔增值稅稅款。
在資金獲取方面,阮維玉指出中小企業佔企業總數的98%,但獲得正規信貸的比例僅約10%至20%,認為這一限制需要實質性解決方案。他建議研究“學校—創新中心—初創企業”三方對接模式,並援引河內理工大學創新中心的實踐稱,學生在創意階段可獲免費支持,成立初創企業後可獲土地註冊、初始稅收和土地租金減免,待企業成長後再退出支持區域自主發展。
關於政策受益對象,阮維玉要求草案中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包括資本、營收、利潤、土地、勞動力和技術——應準確反映越南企業的本質、規模與實際經營狀況。他還提醒起草機構審查該法與《企業法》《國家預算法》《科學技術與創新法》等專門法律的同步性。
對於草案中按應稅所得提取一定比例設立科技發展基金的規定,阮維玉建議仔細研究以確保與現行法律統一。他強調該基金須用於科技發展與創新、為企業壯大創造動力,而非用於發放工資或日常管理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