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公路交通警察第一队已对司机阮清光(1977年生,住Đắk Lắk省)作出行政处罚笔录,事由为“在不得超车的情况下超车”。警方认定,他驾驶的46座卧铺客车在14号国道一处实线路段驶入对向车道超车。
警方通报,涉事车辆车牌为47B-015.28,属于Đắk Lắk省Minh Linh客运公司。事件发生在10月13日,地点为14号国道Đắk Lắk至嘉莱方向第1637+600公里处。据行车记录仪画面,该车在实线路段越过对向车道行驶。警方表示,这一情形对过往车辆十分危险。
公路交通警察第一队核实,阮清光持有有效期至2028年7月的E类驾驶证。警方称其行为是在弯道实线处高速冒险超车,漠视车上乘客生命安全。
10月16日,警方就上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笔录,依据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5款a项(经第238/2026/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并暂扣阮清光的驾驶证。10月17日,警方对外通报了处理结果。



